法以名字的含义解释
法以名字打分
法以五行分析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法 | 法 | 8 | 水 |
以 | 以 | 4 | 土 |
法水 以土
读音:fǎ |
繁体:法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笔顺:
|
|
法字字义: 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来源:
来自唐诗:李世民 所著 《谒并州大兴国寺诗》 梵钟交二响,法日转双轮。 |
读音:yǐ |
繁体:以 |
笔画:4 |
部首:人 |
笔顺:
|
|
以字字义: 以1、用,拿,把,如如以少胜多;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;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等之义; |
|
以字来源:
来自唐诗:李世民 所著 《帝京篇十首》 以兹游观极,悠然独长想。 |
|
以字解析: 以这个字是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气息,表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,用于起名时有着美好的意义。
以字寓意: |
法以名字打分测试结果:65分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0】 | 【14】 | 【6】 | 【2】 | 【14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
【大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 【大凶】 | 【凶】 |
法以 人格象素
安稳,富裕平安卦 (安稳吉庆的吉人天相数。) (吉)
法以 人格详解
人才鼎盛,家运隆昌,此数过盛,有盛极必衰之象,表面风光,内藏忧患。宜居安思危,平淡中享受,荣华中思过。
基业:豪杰、官禄、财钱、将星、学者。
家庭:家庭圆满和睦,安宁自在。
健康:逢凶化吉,遇一次生险,可得长寿。
含义:天德地祥具各,福庆甚广, 家势盛大万宝朝宗之运然满极必损,盈极必亏,若其他要素配合的不周者, 恐或如流水而下,成为所谓乐极生悲之象,此数理具有天赋之美, 安稳吉庆终生。
数理暗示:次吉祥运(表示多少有些障碍,但能获得吉运);男性双妻运。
法以 地格、总格象素
破兆,浮沉破败卦 (沦落天崖的失意烦闷的数。) (凶)
法以 地格、总格详解
破家之兆,家缘极薄,有劳无功,危难叠至,客死异乡,不利出门,先天因果条件欠佳。
基业:暗禄、美貌、艺术、流浪、红舞、劫财。
家庭:骨肉疏远。离祖迁居。自家兄弟全无分、 外处事又能缘。
健康:男女均属好貌、皮肤病、感胃、风郁, 先天五行相含有健康。
含义:多破兆,家属缘溥。丧亲、丧子、 兄弟姐妹分离孤独,不如意,烦闷,危难,遭厄,浮沉不定,为了慷慨。 施惠招怨,劳而无功。,凄惨孤独,其他好运者不多,有伤夭寿。
数理暗示:凶数运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难、困难、多灾等);艺能运(富有艺术天才,对审美、艺术、演艺、体育有通达之能)。
法以 天格象素
零暗,死灭凶恶卦 (万业终局充满损耗数。) (大凶)
法以 天格详解
最凶之卦,代表灵界。人穷家破,鬼哭神嚎。短命、病疾、血光之灾难免,绝不可用。
基业:天福、文昌、散财、官禄、破危、矢寿。
家庭:家内总是冷眼旁观者多,伤害妻子破镜难圆、 百忍者尚可平安。
健康:杀伤、刑罚、病弱、灾危、女易风流、心性变态。
含义:杀伤刑罚,病弱、灾危、女易风流。心性变态。 境地,空虚无物,人格有此数者,多非业短命。如同日没, 四顾茫茫,神哭鬼嚎振凶之象,行万象乏气力,常陷于不如意,凡要求功,因多障碍渐自失败,遂致破家亡户; 或者贫困逆难叠至,无眷属之缘,或者自幼失亲,或者病弱,遭难, 或者有不测之灾祸;或者犯官府等,难免非业非运。 三才配合不得其宜者,大都中年哨后编进黄泉之籍。然万人中有一二例外, 可绝处逢生。
数理暗示:凶数运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难、困难、多灾等)。
法以 外格象素
一身孤节,混沌离乱卦 (属末定的分离破灭数。) (大凶)
法以 外格详解
破败辛苦,难成大业,无谋无勇,进退维谷。如笼中之鸟,寸步难行,易招病劫、废疾。
基业:劫财、破灭、灾危、破家、红艳、变迁、美貌。
家庭:亲情疏远、夫妻应相互理解、则免别离之苦。
健康:凶弱、短亦有之,易患皮肤病外伤、矢折。
含义:混沌末定数。 为最大凶恶的暗示,无独力之气力进退失自由、其内外生波澜因苦不安。摇动、病患遭难,甚至残废。如伴有其他好数者不致夭折,其人辛苦一生, 志望难达破灭无常。
数理暗示:凶数运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难、困难、多灾等) 。
法
灋
fǎ
【名】
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zhì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
同基本义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——《说文》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——《易·蒙》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——《盐铁论·诏圣》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失期,法当斩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又
法虽今而在。
又如: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法令;规章;制度
汉法令非行也。——汉·贾谊《治安策》
又如: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标准;模式
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——宋·苏轼《潮州韩文公庙碑》
又如:法戒(楷式和监戒)
方法;办法
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——《孙子·九变》
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——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——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
又如: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
尊称佛家的事物
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——清·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又如: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
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——《汉书》
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。如:仗剑作法
法国的简称
余闻法人好胜。——清·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姓
法
fǎ
【动】
合法
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奸》
效法
则文王不足法与?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法其所以为法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——唐·韩愈《答李翊书》
又如: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守法
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依法处治
将法太子。——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以
yǐ
【动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象。金文字形,象人。本义:用)
同本义。有一部分现已弱化成了介词
以,用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以,用也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凡师能左右之曰以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六年》
封疆社稷是以。——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
纯以形式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如或知尔,则何以哉?——《论语》
又如:以手代足(爬行。表示甘愿认错受罚);以疏间亲(关系疏远的人离间关系亲密的人);以耳为目(把听到的当作亲眼目睹的);以指测河(用手指测量河水的深浅。比喻达不到目的)
使,令
向欲以齐事王攻宋也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又如:以彰其慢(公开过失);以介眉寿(祝寿之词);以夷攻夷(使夷人自相攻伐)
凭借;仗恃
富国以农,距敌恃卒。——《韩非子》
认为,以为
我以日始出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又如:以众暴寡(以人多势众的一帮去欺凌、迫害人少势弱的一方)
做,从事
教育事业最有意义,情愿终身以之的。——叶绍钧《倪焕之》
以
yǐ
【名】
原因,缘故
何其久也?必有以也。——《诗·邶风》
无固定职业的人
以闲民。——《拾雅》
候疆候以。——《诗·周颂》
以色列的简称。如:阿以战争
以
yǐ
【介】
把,拿——表示对事物的处置
俱以情告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自新》
以刀劈狼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
又如:以力服人(用强制的手段使人服从)
依,按,凭——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或前提。犹言凭、根据
何以谓之文。——《论语》
以残年余力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以我酌油知之。——宋·欧阳修《归田录》
以大中丞抚吴者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以乡人子谒余。——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
以其智力为也。——清·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
又如:以膺大统(继承帝位);以天自诿(听天由命);以时(按时;依时)
在,于——表示行动的时间、处所或范围
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。——柳宗元《断刑论》
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。——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余以乾隆。——清·姚鼐《登泰山记》
从,自,由——表示行动或变化的起点
自古于今,上以天子,下至庶人,蔑有好利而不仁者。——《潜夫论》
今以长沙,豫章往,水道多,绝难行。——《史记》
又如:以下(下等;下层);以下之人(下等人;奴婢);以繁调简(清代府、州、县缺,有繁有简,分为最要、要、中、简四等。如山东是繁缺,安徽是简缺,从山东到安徽,是以繁调简);以郄视文(从缝隙里看杂色文采。比喻见识浅陋狭隘)
以
yǐ
【连】
为。如:以身殉职(为忠于本职工作而贡献出生命);以为后圆(为以后作打算)
因为,由于——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
以贪勤民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
吾以捕蛇独存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以中有足乐者,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。——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
成以其小,劣之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
汝以一念之贞,遇人仳离,致孤危托落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
以数谏故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——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
又如:以致(表示由于上文所说的情况,引出了下文的结果);以人废言(由于人不好,对其言论也加以否定);以利累形(因追求利禄而危害身体);以私害公(谓因私情而损害公道或公德);以理去官(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);以噎废食(由于吃饭打噎,便不敢再进食。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。就停止应做的事情);以辞害意(因拘泥于辞义而误会或曲解作者的原意)
和,而——表示并列关系
夷以近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载以来。——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一鸡瞥来,径进以啄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
则,那么——表示条件关系
战而不胜,以亡随其后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才
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、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——宋·苏洵《六国论》
以至于寸。(才达到一寸。)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表目的或结果等
智叟无以应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以
yǐ
【助】
用在单纯方位词或时间词之前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、质量、范围之类的界限
日观以西峰。——清·姚鼐《登泰山记》
加在句中,表示语气的舒缓或调整节奏
微我无酒,以敖以游。——《诗·邶风》
加在句尾,不示肯定语气
夫晴蛉其小者也,黄雀因是以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加在能愿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。如:可以;得以;能以